《無償贈與合同》在生活中當你因為各種原因準備向他人進行贈予時就可以簽訂贈予合同,而無償贈予合同就是其中一種,同時贈予是一種法律上的財產轉移行為,下麵小編為大家帶來無償贈與合同模板。
第二條無償贈與
(一)本合同約定,甲方對乙方的 贈與為無償贈與。
(二)甲方不得就本贈與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或費用。
第三條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時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將本合同的贈與標的 交予乙方。
(二)交付地點:甲方/乙方所在地。
(三)驗收:在乙方收到贈與標的時,乙方應當即進行驗收,雙方確認無誤後視為完成驗收。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一)乙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撤銷本贈與:
1、乙方行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
2、乙方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贈與撤銷後,本合同終止履行。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其對本合同贈與標的具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其權利為真實、合法、有效。
(二)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曉並願意對因此之後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四)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六條保密
(一)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均應予以保密。
(二)信息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下情況披露該等信息:
1.該信息由於信息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
2.任何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屬機構或項目經辦人員披露;
4. 獲得信息擁有方同意後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
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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