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抵押權借款契約》抵押來獲得貸款是常見的貸款手段,通過抵押各種物品來獲得現金借款來進行資金的流動,也是非常重要的,當然也需要簽訂對應的合同。下麵為大家帶來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抵押權借款契約。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 乙方將坐落______麵積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即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 )。
二、 利息按月利率______分計算,於每月一日支付。
三、 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 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並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 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 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在建建築物抵押可以辦理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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