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遊網導讀]網遊分級讓青少年人逐步認識現實世界
“未加限製的網絡遊戲、刺激的黃色信息,極易損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昨日,省政協委員、宜昌市團委書記宋濤提議,應製定網絡遊戲分級標準,降低青少年網絡成癮的比例。
宋濤表示,通過調查,我省上網的青少年中,有39.6%的人選擇玩遊戲,有48.3%的青少年接觸過黃色網站,有43.4%的青少年收到過含有暴力、色情、恐嚇等內容的電郵和電子賀卡。事實證明青少年群體極易成為網絡暴力、色情等低俗信息的“重災區”。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有可能在月底前對百餘款網絡遊戲實行分級管理,內容分級將初步分為成年人(18歲以上)和未成年人兩個級別。“北京已經行動了,湖北省也應盡快出關法律法規。”宋濤呼籲,我省要盡快製定網絡遊戲分級運營管理辦法。
分級要分年齡,控內容
網遊分級應該怎麼分?著名戒網癮專家陶宏開教授建議,對年齡段可分為五級:一級6歲以下,二級6至9歲,三級10至14歲,四級14至18歲,五級18歲以上。針對不同的年齡段,遊戲的內容也不一樣,比如對6歲以下的幼兒,完全不能有負麵的內容;對6至9歲的兒童,允許增加如爭執、有矛盾等內容,讓他們逐步認識現實世界,不過純潔度要保持在80%以上。依此類推,年齡大的群體可適度增加一些負麵的內容,但總體還是要保證以純潔教育為主。
不同的年齡段,除了要對遊戲內容進行控製外,還要對遊戲結束的時間進行控製。陶宏開認為,為什麼網遊能讓青少年上癮,很重要一個原因就“魔怪”可以不停地打,“武器”可以不斷地升級。若實行分級製,如對6-9歲的兒童開發的遊戲,可設計在15-30分鍾玩完,不能陷入“無限升級”的怪圈中。
如何堵住監管漏洞?
如何有效落實網遊分級的管理製度?武漢盛科人軟件有限公司副總裁孫誌堅認為,實行網遊實名注冊是目前容易操作的辦法,即任何人想要玩網遊,必須用身份證號和姓名來申請,對於不能提供身份證號或錯誤身份信息的用戶,就被視為未成年人。
“雖然實名製注冊能起到一定的分級作用,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很多漏洞。”陶宏開表示,比如經常能碰到借他人身份證“冒名頂替”現象,未成年人要是拿父母的身份證號去注冊,誰又能識別出玩網遊的究竟是孩子還是成年人呢?
政協委員宋濤也建議,我省在製定網遊分級運營的同時,也要出台相關法律明確監管主體、監管責任及相關行政不作為的處罰措施,解決多頭監管和無人監管等問題。
◇對話
網遊分級課題組負責人黃永林:
“分級並非允許成年人玩色情遊戲”
長江商報:為什麼要製定全國性的網遊分級管理?
黃永林:2007年,文化部委托華中師大調研“網絡遊戲與青少年上網成癮”的課題,當年我們發放了10萬份問卷,結果讓我們意識到,網遊與成癮是有一定關係的,但也不能把網遊一棍子打死,有必要對網遊實行分級管理。
長江商報:按年齡分級的想法是怎樣出爐的?
黃永林:我們曾組織了包括文化、教育、心理、媒體等各方專家組成課題組向家長調查,同時借鑒國際經驗,最終將網遊分為三級,即12-18歲、全年齡段和18歲以上的成年人。
長江商報:年齡段的劃分是以什麼為依據的?
黃永林:我們衡量的標準主要有五大塊,即文化價值導向、虛擬社會健康度、遊戲時間限製、遊戲對抗性及感官接受度,在這五大塊中又細分為20個細則,專家組就是根據細則確定分組標準的。
長江商報:如果僅從年齡上分級,是否意味著18歲以上的成年人可以玩含有色情、暴力等內容的遊戲?
黃永林:實際上,對網遊進行分級應是對網遊管理的第二個步驟,它的前提是先對遊戲的內容進行審核,如含有色情、暴力等內容的遊戲是不能上市的。在允許其上市的情況下,我們再對不同的年齡段進行分級管理,從而達到減少上網成癮的目的。本報記者 何輝
1月10日,文化部進口網絡遊戲內容審查委員會專家表示,關於全國網遊分級標準已上報到中央。昨日下午,記者專訪了參與該課題研究的負責人之一——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華中師範大學副校長黃永林。